继承的概念:从已有的类中派生除新的类,新的类拥有父类中所有的功能和属性,但是不能选择性的继承父类的东西(即必须全部继承,不能继承自己想要的),从而提高程序的复用性。
特点:
1、使用extends关键字。
2、子类把父类的功能全部复制了一遍。
3、java只支持单继承(可以多实现)。
4、继承可以传递。
5、不能继承父类的私有成员(成员变量,成员方法)。
6、继承用于功能的修改,子类可以在父类的基础上扩展功能。
7、is a的关系。
继承的主要作用是对类进行扩充以及代码的重用!
继承的限制:
1、子类对象在进行实例化前首先调用父类构造方法,再调用子类构造方法实例化子类对象。
2、 Java只允许单继承不允许多继承(一个子类继承一个父类)
3、在继承时,子类会继承父类的所有结构。
在进行继承的时候,子类会继承父类的所有结构(包括私有属性、构造方法、普通方法)
显示继承:所有非私有操作属于显示继承(可以直接调用)。
隐式继承:所有私有操作属于隐式继承(不可以直接调用,需要通过其它形式调用(get或者set))。
4、函数的执行顺序,A是父类,B是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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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关键字:
1、super表示父类对象的引用。
2、super必须出现在代码的第一行。
3、super不能与this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