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论基础
【第一讲】
第一讲我们要学习的概念有:
- 算术基本定理
- 带余除法、整除
- 约数、倍数、质数、公约数、公倍数、
- gcd、lcm
- 模运算
- 同余式
扩展知识:
- 同余类
- 完全剩余系
- 简化剩余系
一、算数基本定理
算术基本定理是数论中的核心定理之一,其内容可表述为:
每个大于1的正整数都可以唯一地表示为有限个质数的乘积,其中唯一性是指在不考虑质数的顺序的情况下。
具体来说,该定理包含两部分核心含义:
-
存在性:对于任意一个大于1的正整数
,总存在至少一组质数
(允许重复),使得
此外,也可以写成如下形式:
-
唯一性:若
有两种不同的质数乘积表示形式
,则这两组质数本质上是相同的(仅可能在顺序上不同,且每个质数出现的次数也相同)。
这种唯一的质数乘积形式通常称为该正整数的标准分解式(或 质因数分解式 ),例如 就是12的标准分解式。
举例:
也就是说对 600 进行质因数分解能得到 质因子
,并且这个分解是一定是唯一的,你无法在 600 的因子(约数)中找到其他质数
二、==带余除法与整除==
对于两个整数 ,存在两个唯一的整数
满足:
其中
我们称 是 商 ,
是 余数
当 时,我们就称作
整除
注意:
这里需要区分 “除” 与 ”除以”
-
表示
除以
,同时表示
除
-
表示
整除
,同时表示
能整除以
(也就是说
是
的 约数 ,
是
的 倍数 )
三、约数、倍数与质数
定义:
对于两个正整数 ,如果有
那么称
是
的 约数
约数又称 因子
引入 带余除法:
对于两个正整数 ,如果满足:
也就是说
则称 是
的约数,
是
的倍数
定义:
当且仅当某一个数的 因子 只有1和它本身,那么称这个数为 质数 ,质数 又称 素数
四、公约数与公倍数
定义:
对于两个整数 如果存在整数
满足:
则称 为
的 公约数
对于两个整数 如果存在整数
满足:
则称 为
的公倍数
五、GCD与LCM
对于两个数 ,在它们的所有公约数
中,最大的一个称为 最大公约数
英文是 Greatest Common Divisor ,简称 GCD
对于两个数 ,在它们的所有公倍数
中,最小的一个称为 最小公倍数
英文是 Least Common Multiple ,简称 LCM
六、模运算
设 是一个正整数 ,
是任意整数,存在唯一的整数
(商)和
(余数),使得:
其中 ,此时余数
称作
模
的结果,记为:
模运算的基本性质:
(1) 模运算对加法、减法、乘法具有 “可分配性” ,即可以先对参与运算的数取模,再进行运算,最后再次对结果取模,结果不变。
设 为整数,
为正整数,则:
(2) 模运算的幂运算性质
幂律:
幂的乘法:
幂的乘方:
幂分配律:
(3)其他性质
线性组合:
组合数取模:(Lucas定理)
其中 为质数
七、同余式
在式子 中,我们称
为
模
的余数,同时
这样我们就得到了两个方程
于是我们定义符号 来表示这种关系,称作 “同余” 关系,字面意思为余数相同,写成
这个式子就是 同余式
定理:
证明:
首先使用带余除法表示
和
则
因为
均为整数,因此
同余式的基本性质:
(1) 自反性 :
(2) 对称性 :
若
则
(3) 传递性 :
若
且
则
(4)可加性:
若 ,则对任意整数
,有
若 且
,则
推论:
若 ,
为整数,则
(5)可乘性:
若 ,则对任意整数
,有
若 且
,则
若 ,
为正整数,则
若 ,则
更一般的情况:
若 ,则
(可扩展到 )
(6)可约性
若 ,则
更一般的情况
若 ,则
若 ,则
若 则
扩展:“弃九法”的理论基础
例题 :P4942 小凯的数字 - 洛谷
结论: 一个数字各个数位之和除以9的余数等于这个数除以9的余数
证明:
任取一个正整数 ,假设它是一个
位数(
),其各个数位上的数字从高位到低位依次为
那么 可表示为
其中 (
),且
(首位数字不为0)
这实质上是对 进行了十进制分解
根据 同余的幂运算性质 :
若 ,则对任意非负整数
,有
我们知道
因此,对 的任意非负整数次幂
(
) ,有
设 为
的各个数位之和,即
根据 同余的加法与乘法性质
- 若
,则
(
为整数)
- 若
且
,则
对 的每一项
应用同余性质
因为 ,所有
将所有项相加,依据同余的加法性质
八、剩余类和剩余系
1 同余类
一个整数除以 所得的最小非负余数是
这
个数之一 ,所以,以
为模可将整数分为
类:
在这 类中,每一类的所有数对
同余,而任意两个不同类中的数对
不同余,这样我们就可以定义同余类或者叫做 剩余类
定义:
对模 同余的数的集合,叫做模
的一个 同余类 或者 剩余类,用
表示对模
同余
的剩余类
例如:
是模五的五个不同的剩余类,依次记作
定理:
(1)对模 有且仅有
个互不相同的剩余类
(2)模 的一个剩余类中的一切数,与模
的最大公约数都相等
说明:例如
2 完全剩余系
从模 的每个剩余类中各取一个数,这
个数所组成的集合叫做模
的一个 完全剩余系
下面是几个常用的 完全剩余系 :
(1)把 叫做模
的 最小非负完全剩余系
(2)把 叫做模
的 最小正完全剩余系
(3)把 叫做模
的 最大非正完全剩余系
(4)把 叫做模
的 最大负完全剩余系
(5)当 为奇数时,把
叫做模
的 绝对最小完全剩余系
(6)当 为偶数时,把
叫做模
的 绝对最小完全剩余系
定理:
(1) 个数
构成模
的 完全剩余系 ,则这
个数一定是模
的不同剩余类中的代表,因此这
个数中的任意两个对模
两两不同余
(2)设 是模
的一个完全剩余系,
是任意一个整数,则
也是模
的一个完全剩余系
(3)设 是模
的一个完全剩余系,
,则
也是模
的一个完全剩余系
推论:
设 是模
的一个完全剩余系,
是任意一个整数,
,则
也是模
的一个完全剩余系
3 简化剩余系
定义:
不超过正整数 又与
互质的正整数的个数记作
,称作 欧拉函数 ;与模
互质的剩余类有
个,从每类各取一个整数构成的集合,叫做模
的一个 简化剩余系 ;在模
的最 小非负完全剩余系 中取得的 简化剩余系 ,叫做模
的 最小正简化剩余系
定理:
设 是模
的一个简化剩余系,
,则
也是模
的一个简化剩余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