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就是对象的模板,对象就是类的实例
使用类的注意事项:
1.在es6中没有变量提升,所以必须先定义类,才能通过类实例化对象;
2.类里面的共有属性和方法一定要加this使用;
3.添加事件btn ,在构造函数里面this.btn = document.querySelector("botton");//找到这个对象;在构造函数里面this.btn.click = this.触发事件名称 方法后面不能加小括号;
4.constructor里面的this指向是创建的实例对象,控制台输出this = this console.log(this);方法里面的this谁调用了就指向谁;方法里面不存在构造函数对象,首先在外面声明全局变量that,在构造函数中that = this,最后在方法里面调用that就是constructor里面的this
1.页面一加载就获取了元素,所以新的元素没有绑定方法 解决:可以用事件,让元素在初始化的时候重新加载
2.双击事件:ondblclick 如果双击文字去,默认选定文字 解决:双击禁止选中文字:window.getSelection ? window.getSelection().removeAllRanges() : document.selection.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