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开发方案,智慧公安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
重点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围绕重点人员的人、车、电、网、像等相关多维度数据,通过不同的数据采集模型灵活刻画出重点人员全面数字画像,实现重点人员态势分析、智能预警、轨迹跟踪、处置追踪以及稽查布控等功能,配合公安机关的技战法和研判工具,达到公安机关管理控制重点人员活动的目的。
重点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开发方案模块
1、人员布控
所有已经列管的重点人员,民警现实状态评估为“失控状态”,所队管理员审批后,系统自动布控。
2、预警比对
已经列管的重点人员,形成一个重点人员基础信息库。
每个重点人员允许有多个人员类别。
新增数据实时与重点人员基础信息库进行比对,比中的产生预警信息
3、预警分发
所有预警信息,都自动分发给列管民警、所在单位、所在警种。
4、预警分级
所有预警信息都在大数据分析平台,按照预设模型进行计算,根据计算结果预警分为四级:红色、橙色、黄色、蓝***r>红色(需要抓捕):在逃人员、涉案嫌疑
橙色(需要查控):涉恐人员、失控人员、失踪人员等预警
黄色(需要核查):涉稳非访人员、高危地区前科人员首次流入、首次流入新疆人、行为异常本地重点人员、特殊群体多人入住、特殊群体多次同购票模型
蓝色(需要关注):如:刑事犯罪前科人员、吸毒人员等
5、预警推送:红色预警直达指挥中心或者同步推送预警地派出所;
黄色预警直达管控责任单位、预警地单位管理员,由责任单位管理员 下发具体核查民警。
6、核查反馈: 核查民警应及时填写签收并反馈核查情况。分已发现和未发现两种
已发现:需要填写发现位置:随身物品、交通工具、联系方式、 同行人员、出行目的、并拍照上传。
未发现:需要填写未发现原因类型;核查详细情况。
7、反馈审核:红色、橙色预警信息和市局直接新增预警指令需要及时反馈,市局负责审核反馈质量,做出合格和不合格评价,不合格的需 要返回给核查民警重新填写。评价合格的,不能修改反馈内容。
8、分析研判:将重点人员管控系统的数据、日志同步到大数据分析系统,维度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