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离不开社会

    人的存在始终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任何人都是一个个体的存在物;另一方面,任何人又不是“纯粹的个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存在。人作为一种个体的存在物,都有维持自己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同时,人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存在物,又有维持社会共同体存在和发展的需要。
    人是社会的人,人不能离开城邦而独自生活。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人天生要过共同的生活。就本性来说,全体必然先于部分。他举了身体的例子:“如全身毁伤,则手足也就不成其手足,脱离了身体的手足同石制的手足无异,这些手足无从发挥其手足的实用,只是在含糊的名义上大家仍旧称之为手足而已。”也就是说,人类天生就注入了社会本能,个人与公共生活密不可分,个人如果离开社会则无法生存。因此人是社会的人,只有在公共社会中人们才能得到“自足而至善的生活”。特别在现代社会力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越来越和谐的今天,人更不能脱离公共环境而生活。

2. 社会交换理论

    人类社会的原则是互相帮助,别人给了你好处后你要回报,社会交往过程因此可以说是一个交换过程。在社会交往中,一方的活动总是影响着另一方的活动。当双方的交往能给各自带来好处时,交往就为双方带来了共同利益,而当双方的交往只给一方带来利益时,交往就产生了矛盾。如你在乘火车时,可能会与邻座聊天,如果在你向聊天的时候,邻座也正想找人谈话,交谈的结果就会使双方感到愉快,反之,会引起不快。

3. 互惠精神

    互惠是指各方在交换过程中一系列被大家所认可的准则,即一方为另一方提供帮助或给予某种资源时,后者有义务回报给予自己帮助的人。互惠存在于社会价值观中,体现了人们的付出应获得来自他人的回报的规范,不履行互惠义务的人会受到惩罚,而且个人的互惠导向能够影响互惠结果的好坏。
    ”给予就会被给予,剥夺就会被剥夺。信任就会被信任,怀疑就会被怀疑。爱就会被爱,恨就会被恨。“这就是心理学上的互惠关系定律。人是三分理智、七分情感的动物。士为知己者死,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4. 契约精神

    契约是各方在自由平等基础上达成的一致,是为各自设定权利、义务的一种社会协议形式。契约精神是一种自由、平等、守信的精神。契约精神促进了商品交易的发展,为法治创造了经济基础,同时也为社会提供了良好的秩序,有利于社会的和谐。
    法律是社会的契约。唯有遵守契约精神,才能让社会稳定地进步。我们敬佩一些政治家,他们设计了一套体系来制衡权力;我们更钦佩他们的后继者,他们对契约精神的执着与遵守,使得这套体系良性运转,并不断进步。

5. 从众心理

    从众是指个人的观念与行为由于群体的引导和压力,不知不觉或不由自主地与多数人保持一致的社会心理现象,通俗地说就是”随大流“。缺乏分析、不独立思考、不顾是非曲直地一概服从多数,随大流走,是不可取的,是消极的”盲目从众心理“。从众性是人们与独立性相对立的一种行为品质。从众性强的人缺乏主见,易受暗示,容易不加分析地接受别人的意见并付诸实行。
    从众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为参照,在情境不确定的时候,其他人的行为最具有参考价值。二是对偏离的恐惧,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三是与群体融合的需要,与群体成员保持一致可以使人更容易被成员接受。四是群体的凝聚力,个人对自己的群体有强烈的认同感。
    从众的弊端如下:
    从众的心理在群体高度一致性的基础上使个人获得了匿名感,因此个人做事会无所顾忌。这种情况通常会导致违背原则的事情发生。过马路红灯亮时,本来还打算遵守交通规则等绿灯亮时再走,但是发现闯红灯的人越来越多,于是便有了大家都闯多自己一个闯也没什么大事的想法,也就无所顾忌了。像随地吐痰、贪小便宜、不遵守公共规则等很多现象,都是这种从众的行为。从众心理导致很多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
    从众的心理给个人带来了淹没感。从众的心理因为群体的共同行为给个人带来了淹没感,扼杀了创新的勇气和锐气。”少数服从多数“是我们在选举或者决策中经常会遇到的方式,从课堂上的发言到开会时的表决,从思维的定式到惧怕风险的承担,无一例外地都有从众心理在作祟。这种心理有的源于利益、有的是因为怕出风头、有的是因为要明哲保身,有的是因为害怕承担责任。而这一切最终的结果就是将本来刚刚萌发的新思路和新观点活活扼杀在萌芽状态。也正是因为这种心理的影响,减少了社会的创新。

6. 社会浮躁性

    社会浮躁心态是一种社会现象。它是社会中一些人对社会事务或群体利益、个人利益在表达关注和追求时,所呈现出的某种盲目性、非理智性的反映。社会浮躁作为一种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的病态心理,对社会产生着广泛的影响。如若社会浮躁继续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存在,那么社会必将踏上与现代文明背道而驰的错误道路,随之产生秩序混乱、道德废弛、信仰缺失、拜金盛行的堕落风气,造成社会危机。

7. 社会教育功能

    在公共生活中,只有提升公共道德教育,并使整个道德教育横贯于各个领域并形成”风俗习惯“,才能使整个公共道德走向道德自觉状态,走向道德自律,走向和谐社会。
    社会教育功能通过社会舆论、风俗习惯、榜样感化和思想教育等手段,使人们形成内心的善恶观念和情感、信念,自觉地尽到对他人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以达到协调各种社会关系的目的。

8. 制度建设

    人的行为都是制度约束的结果。制度设定了人的行为边界,如果越界,制度就会对这种违规行为进行严惩,所以制度对人的行为具有强大的制约引领作用。好的善的制度会引导人们的行为更趋理性与文明,坏的恶的制度则会引导人们的行为滑向愚昧与野蛮。
    制度设计应扩展人的有限理性。人类具有自利、机会主义等行为特征。有人经常在事前满口应承,事后却忘得一干二净或者自食其言,有时还妄图不劳而获地”搭便车“甚至”损人利己“。制度则有助于增加逃避义务的风险,强化互利合作的习惯,达到抑制这种本能性机会主义的目的。同时,制度使人的行为变得更可预见,为社会交往提供一种确定的结构。